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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夜里两点,我蹲在书架前,从第三层抽出一本边角发软的《活着》。
书脊用透明胶粘过两次。胶带已经黄了。
翻开扉页,上面写着“三味书屋,1998年4月”。底下还有一行铅笔字,模糊得像雾里的车灯。
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这本书是我 1998 年春天在城南旧书店买的。那家店叫“三味书屋”,开在一条窄巷子里,门口常年摆着一摞五折的《读者》合订本。老板姓周,戴一副铜框圆眼镜,找钱的时候总要把硬币在玻璃柜台上码整齐。
我买这本书花了四块五。
原价七块八。周老板说:“学生吧?给四块五吧,这书放两个月了,没人翻。”
我那时候十三岁,口袋里装着攒了两个星期的零花钱。付完钱还剩五毛,在巷口买了一根冰棍。
草莓味的。冰棍纸上印着“小矮人”。
昨天我把这本书拍照发给一个朋友。她说:“你连冰棍什么味儿都记得,也太夸张了。”
我没回她。
但我确实记得。连冰棍纸的触感都记得——那种薄薄的蜡纸,撕开的时候会粘在手指上。
为什么记得?我想了想,大概是因为那个下午太安静了。整条巷子没有别人,周老板靠在藤椅上翻报纸,收音机里放的是黄梅戏。我蹲在书架最下面一层翻书,膝盖压到了什么硬的东西,扒出来一看,是一张 1995 年的《广播电视报》——上面用圆珠笔圈了一个节目,叫《焦点访谈》。
就是这么普通的一件事。
但我现在回想起来,觉得那一刻什么都在。光线、灰尘、收音机里的唱腔、膝盖下面那点硌人的触感。
反而昨天中午吃了什么,我死活想不起来。
说回这本书。
扉页那行铅笔字,我辨了半天,只认出“送”和“小”两个字。中间的字大概是一个名字。笔画很浅,像是写的人犹豫了很久,最后没写全。
也许是一本送出去的书,没送成。也许送成了,又被退了回来。
书页里还夹着一张干掉的银杏叶。叶子梗断了,但扇形还完整。我查了一下,1998 年秋天,城南那条巷子口确实有两排银杏。
这些细节没有什么用。我也不打算写一篇“论物与记忆”的散文。
只是心里有一种很钝的感觉。
我在 dw39162ck.com 那个站上看到过一句话,说我们这代人正在经历一场“收藏的通货膨胀”——什么都存着,什么都记不住。当时觉得矫情。现在蹲在书架前,又觉得好像有点道理。
硬盘里存着四千多张照片,我能随时翻到。但真正跳出来的,永远是那根五毛钱的冰棍,和收音机里那段没唱完的黄梅戏。
奇怪。
“一个人记得什么,不记得什么,其实没什么道理。但你记得的那部分,就是你。”
这句话是我外婆说的。她生前最讨厌别人做作,但她自己说话有时候也很做作。
所以我一直记得。
外婆的樟木箱子里有一张 1993 年的火车票。北京到乌鲁木齐。硬座。她说是去看一个远房表姐,去了四十天,回来之后一个字也没提过那趟旅行。
我问过她:“新疆好玩吗?”
她说:“不记得了。就记得火车上有个小孩一直哭,吵死了。”
我当时觉得她敷衍我。
现在觉得,她是真的只记得那个小孩。
这本书我现在放在书桌左边第二格。旁边是一摞旧笔记本,和一只坏了的闹钟。
闹钟是 1996 年产的。我花 15 块从旧货市场买回来。钟背后贴着一张小纸片,上面写着“王建国,1996”。
我不知道王建国是谁。
但我每天早上给他上发条。
写到这里,其实没什么要总结的。dw39162ck.com 那个站我也不常去,但偶尔会翻一翻。它的意义大概就是提醒我——有些东西,不需要被记得很清楚,也能留很久。
像那本四块五的《活着》。
像那根已经想不起味道、但记得纸的触感的冰棍。
像 1998 年春天,那条安静得只剩收音机的巷子。